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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能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
出处: 作者: [2011-11-21]
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租赁物、将租赁物用于投资或抵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做重大改造或迁离合同约定的设置地点等等,都属于承租人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168号亚特大厦12楼 邮编:030001 电话:0351-357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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